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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一巴掌打在谁的脸上?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4日 浏览次数:2121次 字体大小:【

    11月9日,河南郑州76岁的菜农张全会被一个从执法车上下来的男子连连扇脸。事后,他到处寻找打人者,只因想对他说一声:我赶着毛驴车走了8个小时,到郑州卖红薯,只为给家中瘫痪两年的大儿子挣点买药钱。(摘自《新华网》)
    这已经是郑州市近一个月内发生的第四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城管,这支号称中国最强悍的执法部队这回又该出一把名了。而这一次手法之巧妙实在超出想象,当地执法部门堂而皇之地以临时工把责任推干净,更有甚者将其称为物业工作人员。
    这些人大多没有经过培训,更没有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随意性比较大,方式简单,近期发生的几起粗暴执法事件多与此有关。这是他们的理由。那到底是谁给了临时工出手打人的底气?
    我不想诋毁城管人员,更不想说某些高层不是。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是单纯的城市管理模式、方法滞后,还是执法者本身缺乏法律素养?在江苏高淳,63岁老太因为占道经营遭遇城管执法,在双方争夺杆秤时,老太的一节手指竟然被硬生生扯掉。(摘自《人民网》)执法机构本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主体,但到了城管这里为何如此缺位?
    一句我在执法就将城管所做一切纳入到法理之中。执法这两个字到底保护了多少这样的流氓?正所谓法外有情,中国是一个讲情义的国家,谁没有父母,即使是执法,城管也没有权利掌掴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临时工一巴掌打在老人脸上,痛的是公众,失的是民心。当城管打了弱势群体,再抛出你又能怎么着时,那股子张狂引发的暴力抗法就不足为奇了。城市形象重要,但人才是根本。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再次重申了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对于城管来说,如何将权力运行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来约束执法者的言行,如何能在城管潜意识里兼容法律和人情,是关键。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编辑出版学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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