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组织旁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纠纷上诉案件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浏览次数:866次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本站讯 (法学院来稿)5月22日上午,法学院2011级两个班的六十八名同学,一行乘车来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旁听在高院进行审理的一起行政纠纷上诉案件。
该案件现在处于上诉阶段,原审法院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和土地使用权登记许可的问题。原审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两种主要纠纷分别作出了民事判决和行政判决。开庭审理后,法官首先确定了当事人的信息,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和原审第三人到庭出席。然后法官按照行政诉讼程序依此进行了确认焦点问题、法官询问、当事人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庭审结束。
这次旁听高院的庭审,使同学们亲身见识了法庭审理案件的程序,在实践中深化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