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回访实习实训基地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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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法学院来稿)8月11日到9月5日小学期期间,法学院安排2012级全体学生参加了暑期实训。 8月21日、22日,法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孙美婷、班主任杜建明和祝只舟前往法学院学生实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回访在此参加实训的学生,了解实训情况。
三位老师在实训基地政治处同志陪同下,详细了解、记录了法学院学生在实训基地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同时提醒同学们在实训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注意遵守法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和实训单位的纪律。各实训单位指导老师向回访老师介绍了实训学生的分配情况及各自工作内容、职责,并给予前来实训学生较高评价,充分肯定了法学院的教学水平。各实训单位表示将积极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训机会,愿和法学院保持良好的实训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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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实训基地 |
实训学生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