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来稿)11月5日上午9:00,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根据《内蒙古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办法(试行)》(内大发【2007】68号)成立了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工作组,召开了2009-2010年上半学年贫困生认定评议工作会议。 会议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证学院各项资助和措施真正落实到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做到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公正、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