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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理论法学组本学期第一次小型学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浏览次数:1164次 字体大小:【

本站讯(法学院来稿)119日下午3:00法学院理论法学组于南校区主楼0206室召开本学期第一次小型学术研讨会。法学院理论法专业研究生学术研讨会学术指导委员会法史学组教授那仁朝格图、何金山副教授王旭,讲师焦应达和法理学组副教授萨其荣桂及十多位硕士生与会。本次研讨会由那仁朝格图教授主持。

读书会伊始,焦应达老师进行题为学术的眼界、方法与交流的演讲。焦老师指出,眼界是做学问的胸怀和气度,专业外的知识成就了专业内的研究,并通过庞德、哈特的例子佐证了这一观点。焦老师表示方法是将自己的见解和知识表达出来的手段,并着重强调了逻辑的重要性。个人见识的表达依赖于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老师提到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就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观点的表达层层递进,滴水不漏。此外焦老师还强调,学术的交流可以让同学们了解学术前沿,明确个人的研究领域,了解其他人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同时,老师还强调了真实世界面对面的交流对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

随后,法学院2016级法学硕士陈思同学和永真同学分别做了读书报告。陈思同学就马克思韦伯的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进行报告,从主旨思想、孕育资本主义精神的文化机制和启示意义及局限三个部分进行分析。焦应达老师对这一报告内容进行简要评议。永真同学的报告题目是《蒙古族习惯法——约孙》,从概念、特点、内容和影响四个方面进行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抢婚、族外婚、收继婚、幼子继承和血亲复仇几个方面。与会师生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所有报告结束后王旭副教授对此次读书研讨会进行评价。

本学期法学院理论法学组的第二次小型研讨会将继续于两周之后下午300进行。理论法学组计划每两周举行一次小型研讨会,并把这项学术活动常态化。法学院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毕业前每人必须至少做1-2次学术报告或读书(文献)心得,以此推动理论法学(法理、法史)的研究生学习及师生学术交流与互动。

       读书会结束后,与会师生进行了合影留念 。


教授点评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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