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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代表参加共青团内蒙古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内蒙古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浏览次数:934次 字体大小:【

    本站讯 (法学院来稿)4月15日,法学院代表参加了共青团内蒙古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内蒙古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会议中,法学院的代表们听取了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为次日的正式会议进行了全面的准备。预备会议之后,法学院的代表们参加了我校桃李大讲堂第三讲的活动,聆听了原中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张瑜《钱学森先生引领的成才之路》的演讲。

    4月16日早8:00,法学院代表团到达会议中心参加共青团内蒙古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内蒙古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早8: 30,校领导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并合影留念。之后,代表们到达会议中心九号会议室开始上午的会议议程。早9: 00,会议在国歌中正式开幕。在场代表们听取了各学校团体代表对两会召开的贺词,以及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陈晓东的讲话、内蒙古大学党委书记朱炳文的讲话。之后,法学院刘晨雨同学荣获内蒙古大学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作为服务同学标兵上台接受表彰。在对2015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表彰的会议议程中,郭秀峰同学作为法学院代表领取奖状。接下来代表们听取了第九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其中,法学院开展的三下乡普法知识竞赛得到了好评,代表们以掌声表示对委员会工作的认可。

    中午13: 00,大会分团讨论开始。法学院代表团作为第五代表团成员在会议中心五号会议室开始讨论。讨论会上,代表针对上午听取的报告和演讲,进行讨论、学习。法学院的代表们踊跃发言,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为在场的其他代表以及主席团成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分团讨论在温馨热烈的氛围中推进。

    团员代表全体会议在下午4: 30召开。会议通过了在分团讨论过程中审定的各项草案,并对第十届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投票。法学院的代表经过审慎的考虑后作出选择,庄严地投票,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也代表了法学院全体学生、法学院全体团员的意见。

    晚7: 00,共青团内蒙古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内蒙古大学学生会第二十三届主席团选举结果在会议中心九号会议室宣布。经过投票,法学院团总支孙美婷老师当选为共青团内蒙古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白凌宇、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包春萍当选为内蒙古大学学生会第二十三届主席团成员。之后,内蒙古大学党委副书记李延俊发表讲话,对本次大会进行了总结,并激励青年代表们努力拼搏,继往开来。最后,内蒙古大学团委书记王烨辉进行了闭幕致辞,他向各位参会代表表示了感谢,并希望大家带着青年的蓬勃朝气,以饱满的热情推进学校团委的改革创新和不断发展,共同开启共青团事业的新征程。至此,本次会议圆满闭幕。

    此次法学院代表参加共青团内蒙古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暨内蒙古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他们积极参会,踊跃发言,向学校和团委发出了法学院学子的声音。法学院团总支将秉承会议传达的精神,增强改革创新发展的思想自觉,更好地服务师生,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的团学工作。
 

孙老师发言 分团讨论
会议表彰 十佳青年
法学院代表合影 代表团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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